寧波海關:商品包裝歸類需謹慎
2006-05-25 09:00 來源:國際在線 責編:中華印刷包裝網(wǎng)
近日,溫州某進出口公司向?qū)幉êjP申報出口一批價值16萬美金的墨鏡、鏡架及眼鏡盒等商品。經(jīng)查驗發(fā)現(xiàn),一部分墨鏡與眼鏡盒是成套包裝并一起出售,企業(yè)因不了解歸類知識,將其分開申報,因此造成該批貨物未能順利出運。
為此,寧波海關提醒企業(yè):根據(jù)稅則歸類總規(guī)則五,制成特殊形狀僅適用于盛裝某個或某套物品并適合長期使用的容器,如果與所裝物品同時報驗,并通常是與所裝物品一同出售的,應與所裝物品一并歸類。比如,照像機套、樂器盒、槍套、繪圖儀器盒、項鏈盒及類似容器,均應按照其所盛裝的物品進行歸類。但本款規(guī)則不適用于明顯可以重復使用的包裝材料或包裝容器,例如,某些金屬桶及裝壓縮或液化氣體的鋼鐵容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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